开封开兴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高炉机前富氧空分节能项目

2019-04-14 17:52发布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3-1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13至 2019-3-18(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科室: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传真):0371–23858856
  联系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环保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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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开兴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高炉机前富氧空分节能项目
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浅河村西
开封开兴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建设后生产高炉机前富氧空分节能设备。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采用“固定式吸气罩和移动式柔性摆臂吸气罩”相结合的集气措施,经中央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采取有效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严防二次污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润滑油、废液压液属于危险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