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主营业务成本的计算(一)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和毛利率法等方法。下面,简要说明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毛利率法的具体应用
设A百货公司6月份女用皮鞋的增减变动及成本结算情况如表8-1所示。
表8-1 库存商品明细账(先进先出法)
类别:皮鞋 品名:女鞋 规格:36# 计量单位:双 金额单位:元
20××年
摘 要
增 加
减 少
结 存
月
日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6
1
上期结存
1 400
38
53 200
5
购 进
1200
38.70
46 440
2 600
99 640
8
销 售
1 000
38 000
1 600
61 640
15
购 进
1 800
38.20
68 760
3 400
130 400
20
销 售
2 000
76 920
1 400
53 480
25
购 进
1 000
38.50
38 500
2 400
91 980
28
销 售
1 600
61 180
800
30 800
6
30
本月合计
4 000
153 700
4 600
176 100
800
38.50
30 800
〔注〕
(1)6月8日销售商品成本:1 000×38=38 000(元)
(2)6月20日销售商品成本:400×38+1 200×38.70+400×38.2=76 920(元)
(3)6月28日销售商品成本:1 400×38.2+200×38.5=61 180(元)
毛利率法就是根据本月实际销售额,按照上季实际毛利率或本季计划毛利率来匡算本月销售毛利,从而倒轧出本月主营业务成本。
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销售毛利=本月销售收入总额×上季实际或本季计划毛利率
本月主营业务成本=本月销售收入总额 - 本月销售毛利
或:本月主营业务成本=本月销售收入总额×(1-上季实际或本季计划毛利率)
设该公司采用毛利率法计算销售商品成本。该公司上一季度的实际毛利率为30%,本月三批商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 260元、101 520元和76 540元。
则6月份女用皮鞋的销售成本可计算如下:
本月销售毛利=(48 260+101 520+76 540)×30%=67 896(元)
本月主营业务成本=226 320-67 896=158 424(元)
相对来说,采用毛利率法计算商品的销售成本比较简便。但是,在前后期的实际毛利率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该法计算的结果便不够准确。
加权平均法是以数量为权数计算各种商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销售商品实际成本的一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根据本月购入商品及月初结存商品的数量和单价,于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加权平均法,每月计算一次平均单价,核算简便而且较合理。但在这种方式下,商品平均单价要等到月末才能计算出来,有时会影响核算的及时性
9】
对于零售商品,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方式。
月终,为计算出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必须按一定的方法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综合差价率是指按企业全部商品的销售及库存比例计算的差价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通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将“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调整为本期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末余额则是期末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采用综合差价率计算法确定商品的销售成本,计算手续比较简便,但只适用于商品种类较少,各种商品的进销差价比较接近的企业。【例11】某零售商店8月末的“库存商品”总账余额为573 000元、“受托代销商品”总账余额为190 000元、“商品进销差价”总账余额(分摊前)为161 440元,8月份“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为246 000元。则:
8月份已销商品
应分摊的进销差价=246 000×16%=39 360(元)
应根据以上计算结果作如下分录:
借:商品进销差价 39 36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9 360分类(柜组)差价率是指按企业各类商品或各营业柜组的销售及库存比例计算的差价率。在这种计算方式下,“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销售收入”、“受托代销商品”等账户均应按商品大类(柜组)设置明细账。
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分类(柜组)差价率计算法确定商品的销售成本,其计算结果能够较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应用此种方法。
例12】某零售商店8月末的“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销售收入”各明细账户的金额如表8-2所示:
表8-2 零售商店部分账户金额表
营业柜组
月末“库存商品”账户余额
月末“受托代销商品”账户余额
月末“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
本月“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发生额
日用品柜
134 000
──
25 260
76 500
化妆品柜
107 750
44 800
39 288
93 000
食品柜
163 250
──
29 865
108 250
合 计
405 000
44 800
94 413
277 750
各柜组的进销差价率可计算如下:
各柜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如下:
日用品柜:76 500×12%=9 180(元)
化妆品柜:93 000×16%=14 880(元)
食品柜:108 250×11%=11 907.50(元)
根据以下计算结果作如下分录:
借:商品进销差价──日用品柜 9 180
──化妆品柜 14 880
──食品柜 11 907.50
贷:主营业务成本──日用品柜 9 180
──化妆品柜 14 880
──食品柜 11 9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