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电气性能
1.1.1 电源
1.1.1.1 电源部件
终端的主电源为车辆电源,终端内应具有备用可充电电池,当终端失去主电源后,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备用电池工作时间应足够终端向监控中心报警或传输必要的数据。
1.1.1.2 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按表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表1 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单位为伏特
标称直流电源电压
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极性反接试验电压
过电压
12
9~16
14±0.1
24
24
18~32
28±0.2
36
36
27~48
42±0.2
54
1.1.1.3 耐电源极性反接
在表1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时,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它电气故障。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1.1.1.4 耐电源过电压性
在表1规定的过电压下,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1.1.1.5 断电保护性能
当终端断电,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信息能至少保持15天。
1.1.1.6 低压保护性能
在车辆电瓶电压低于门限值时,终端应停止从汽车电瓶取电,以延长电瓶使用寿命,保护车辆的正常工作。
低压门限值:
——12V电瓶:8.5V±0.5V;
——24V电瓶:17V±1V;
——36V电瓶:26V±1V。
当汽车电瓶电压恢复超过压门限值上限时,终端应从备用电池切换回汽车电瓶供电,恢复从汽车电瓶取电。
1.1.2 连接线
连接导线性能应符合QC/T 730的相关要求。终端的连接线要整齐布置,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导线颜 {MOD}应符合GB/T 19056的要求。电源导线上应串联熔断器,熔断器性能应符合QC/T420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