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又“闯祸”了!
5月2日,沙特阿拉伯航空一个航班在上客过程中,一名旅客放在钱包中的充电宝自燃冒烟,机组人员连续使用4个机上灭火器才将火扑灭。在处置过程中,充电宝自燃并释放出刺激性气味,造成机上地毯局部烧焦和部分机组人员身体不适,航班最终被取消。5月12日,哈尔滨飞往厦门的航班在厦门机场进近时,一名旅客的充电宝出现发热冒烟现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飞机设备损伤。5月30日,一个海口飞往深圳的航班在飞行过程中,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在行李架上冒烟,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飞机设备损伤。
仅在一个月内就发生3起旅客携带充电宝自燃的不安全事件,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航空公司、机场进一步加强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风险防范,重点抓好宣传告知和员工培训,积极主动提示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风险,引导广大旅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锂电池自燃冒烟。
2014年8月,为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首次作出了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相关规定,并专门强调了充电宝的风险性。《公告》表明,今后旅客在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属于“三无”产品的充电宝一律禁止携带,并且严令禁止托运充电宝。
自《公告》发布以来,各地机场严格执行,拦截了大量不合格的充电宝,有效确保了民航安全。然而,经过调查,在以上3起事件中,发生自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均未超过100瓦特小时,从额定能量上符合旅客携带锂电池航空运输的规定。同时,根据旅客自述,涉事的充电宝都在未使用状态下发生自燃冒烟。初步判断,以上充电宝在飞机上自燃冒烟是充电宝本身质量问题导致锂电池短路。由此可见,并不是额定能量符合民航规定的充电宝就是安全的。
充电宝为何总是“闯祸”呢?其实,充电宝就像我们的手机电池一样,属于备用锂电池。锂是一种非常活泼的金属,在高空环境中遇热后容易自燃。如今市面上的充电宝质量参差不齐,不少“三无”充电宝的电源逆变器质量不过关,导致电流忽大忽小,电流不稳产生高温引起自燃。不少杂牌、价格便宜的充电宝未采用合格的锂电池,或者采用铅酸电池充电过度且无保护装置。还有部分电池或电芯是从旧品中拆卸改装的,通常在外观、容量、电压等指标上都不合格。另外,过充、过放、外力冲击、高温等外界条件也是充电宝自燃的主要诱因。
为了尽可能减少充电宝自燃事件发生,旅客在购买充电宝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品牌,并且正确合理地使用充电宝。当发现充电宝出现异常情况或鼓起时,请立即更换。
在此提醒广大旅客,携带不合格的充电宝出行存在极大的航空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在乘机出行前,对携带的锂电池(含充电宝)额定能量进行检查。对于额定能量在100瓦特小时~160瓦特小时的锂电池(含充电宝),须经承运人批准方可随身携带。同时,旅客在接受安全检查时,须配合安检人员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 中国民航报